公证费如何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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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公证书的时候,当事人交付给公证人的钱款被不确切地称为“公证费”,其实这费用由如下三部分构成。

上缴给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税占这笔费用的80%,具体数额根据公证书类型比如出售、赠与、分割、增值税、登记税等,及所涉及的财产属性比如公司股份、不动产、有形动产等来确定。

垫付款占总费用的10%,用于支付相关介入人员以及获取起草公证文书所必须的行政材料的相关费用,例如抵押情况、市政建设材料、寻找家族后代、地籍图摘要、登记手续费等。

公证人的酬劳由国家统一制定收费标准,占总费用的10%,计算方式有以下几种:对于大部分公证文书,公证人的酬劳是按资金或标的物财产的价值按比例收取;有一部分文书,根据其类型,按法令制定的“单价”进行收费;如果您明示委托公证人代理不动产交易的中介服务,公证人酬劳即为中介服务费。

如果相关公证书不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公证人可以实施非标价的收费,即自由收费。根据1978年3月8日的政令第4条,主要涉及的业务是协会章程、商业租赁、公司章程、营业权出售以及不动产估值鉴定或管理等。

公证人开始接手您的卷宗时,公证人必须要求当事人提前支付足够的税费和公证人酬劳的预付金。如果预付金不够,公证人可以要求补交预付金。公证事项完成时,您会收到公证人寄的明细账。所有手续都履行后,公证人会给您之前所付款项使用的明细清单。

杨敬青(Cécile YANG)
巴黎谢福合公证事务所
地址:CHEUVREUX NOTAIRES,77 Bd Malesherbes-B.P. 179,Paris Cedex 08
电话:0144901527/ 0153426519

8 5 月,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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