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撤消房产买卖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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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来信:您好!感谢《欧洲时报》的热心服务,我想请教您一些事情。

我和太太、儿子看上一个房子,价格是33万,并于2008年某月某日签了Promesse de vente,付了定金3.3万欧元。因我法语不好,就找中介商申请贷款,共贷数万欧元,当时谈好的利率是4.7%,谁知快到贰个月的时候,一个银行寄给我 二份合同,要我们签好字寄回,利率是5.33%。

在这之前我打听过自己的银行和另外的中介商,利率都是4.75%,两者相比光利息就相差壹万多欧元。现在我已和自己银行约好时间,星期四把材料送 去,但银行讲办事需要一个半月左右,可是Promesse de vente的最后期限是2008年5月15日。我怕时间不够,就找人打电话给notaire。他回答说,别人也在等着拿到我的钱去买别的房子,如果过了 2008年5月15日的期限,3.3万欧元的定金就吃掉了。听了这话之后,我真是上天无路,下地无门。因此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才好?恳请贵报给予法律上的 帮助。

现在我只要贷款10万欧元就够用,因为我的老房子卖价是219215欧元。notaire已于三月份通知我准备材料签字。

律师回答:

读者的提问涉及房产买卖合同。通常买卖双方先签署一份Promesse de vente 或compromis de vente, 中文称要约,即双方就买卖基本的问题做约定,等政府或双方规定的条件实现,要约即成为买卖合同。

根据保护消费者方面的法律规定,签署房产买卖要约之前,买方在7天之内随时可以撤消要约。

要约中必须规定一系列的条件,如:房产是否有抵押;如果抵押高于买卖价格,买方可以拒绝购买;市政府是否行使优先权;等等。最重要的一条是贷款条 件。从读者的问题中,不能看出要约中贷款的利率是多少。通常来讲,贷款条件必须写明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中间人说好的利率是4.7%,是不是要约中规 定的利率?如果不是,买方有权不签署买卖合同。做法是:必须立即发挂号信通知公证人,告之其自己贷款条件未实现,不准备进行这场交易。理由是贷款利率不是 要约规定的利率。

另外,看一下贷款金额是不是要约中规定的金额,如贷款合同是十三万欧元,而要约上写的是十四万,这样会增加自己的负担。由于自己不能多出一万欧元,可以不签贷款合同。还有期限,如果要约写十五年而银行只同意二十年,都可以拒绝买卖。

这里要提醒这位读者:5.33%是不是所有费用加在一起以后的总利率?习惯上,人们所提到的利率是不包括其它费用的。保险费是不是也包括在5.33%里面?如果包括,利率不能说高。

总之,只有在贷款条件与要约规定有出入的情况下,才可以毁约。

顺便提示一个法律问题,读者签要约时好像没有请法庭翻译,如果是这样,可以要求法院取消要约,理由是自己不清楚签署的东西是什么内容。

最后,这位读者必须注意,上述的回答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具体情况要经过自己的律师看要约才可作出决定。应该立即委托自己的律师,具体问题具体对待。

5月 8,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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