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工作居留新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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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2日,法国内政部、劳工部及高等教育部联名向法国各省省长发出一封通函,为各省政府对拥有至少相当于硕士第二阶段(Master 2)高等专业文凭、希望在法国获得初次职业经验、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外国毕业生,提供有关签发工作居留的执行方向。作为饱受批评的2011年5月31日通函的补充,该通函要求各省省长在必须控制职业移民的基础上,不要损害法国高等教育制度的吸引力,也不要损害法国高级专业技能企业的人才需要。
新通函明确了高等专业人才留在法国工作的两种可能性:临时居留许可,转身份。
1、临时居留许可(APS)。
如果外国毕业生拥有至少相当于硕士第二阶段(Master 2)高等专业文凭,以及一份工作合同或一份雇佣承诺,即使该合同或该承诺被签署于文凭颁发之前,只要该合同或该承诺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条件,在文凭委员会颁布决定(同意颁发文凭)之时,就可以依据法国移民法(CESEDA)第L311-11条得到6个月的临时工作居留许可(APS)。另外,新通函还规定,此临时居留许可的颁发不必通过就业形势的预先审查。
转身份(学生居留转工作居留)
审理转身份的申请时,各省省长除了要考虑法国高等教育制度的吸引力和法国企业对高级专业技能人才的需要, 还要考虑该外国申请人对一个国家或该国文化的了解程度,因为这种了解和精通可能正是某个法国企业为了征服某个新市场所需要的特殊才能。
另外,新通函还提供了一个列表,可以用来更好地评估每个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此外,用人单位提供的薪资水平必须与申请人的专业技能水平相当。在这种情况下,各省省长必须优先重新审核在2011年6月1日之后提交的相关申请。因此,重审期间,任何由于转身份(学生居留转工作居留)被拒而引起的限期离境判决都不能被执行。
3、硕士以下学位的外国生身份转换
如果您不持有硕士学位,也请不要失望。因为,即使您不能受益于上述情形,您仍然有机会运用您所具有的知识技能留在法国工作。对于此种转身份申请的审查,各省省长必须考虑所有与工作居留(拒绝和同意)有关的因素,特别是相关职业的就业形势、申请人具备的文凭与被雇佣的职业的切合度、用人单位提供的薪资情况等。
另外, 如果您所准备从事的职业属于招工困难行业(其清单由相关法令规定),那么警察局对于您提交的居留申请的审查将宽松很多。
翻译:张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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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自:华人街

5月 8,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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