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婚姻和离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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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是全球范围内涉及跨国婚姻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据有关部门统计,1996年至2006年十年间,与异国人联姻者的数量增长了整整一倍,现今,每6对夫妻中有1对的配偶来自外国。2006年的统计数字显示,在法国登记结婚的新人共27.5万对,其中有4万对是异国婚姻。如果把在法国驻外领事处登记的5万对情侣也计算在内,跨国姻缘的比例达到1:3,相当令人吃惊。但是,千里迢迢觅来的姻缘并不都尽人意,相会不易,分手时同所有夫妻一样,也有维权问题。

跨国姻缘 爱情难越居留关

家庭团聚已成为外国移民进入法国定居的主要途径。虽然欧洲面临人口老化,需要移民,近年来各国却相继严格移民法,紧缩配额。选择了跨国婚姻的人尝到甜蜜爱情过后,很快就坠入让人头痛的为异国配偶申请长期居留证的 “战斗”,法国也不例外。

李先生对此深有体会:一年前,他参加接待了去中国巡回演出的一个法国文艺团体,担任生活翻译,结识了现在的法国妻子安娜玛丽,二人很快坠入爱河,论及婚嫁。知道办法国签证手续繁复,二人决定在中国办喜事。安娜玛丽的父母专程赴华,年迈的祖父母也兴致勃勃欣然同行。宾客里还有不少来自法国各地她的小姊妹。婚礼圆满完成,但小夫妻很快愁上眉梢:小李递交给领事馆的赴法长期居留申请需要等待将近一年才可获得批准!二人依依不舍暂时分别。可如今妻子已身怀六甲,单身在里昂,让他好生牵挂……更不要说行政部门还在三天两头不断问他索要名目繁多的各种证明。

异国情侣在法国本土申请结婚也不容易。2003年以来,政府对各地市、区政府下达了指令,要求负责婚姻登记部门严格审查,打击假结婚。为此,未婚夫妻要去市政厅接受面谈,如若行政人员觉察申请者有假结婚嫌疑,或是发现其中一方没有合法居留,婚姻殿堂即刻可能变成审讯公堂。

根据法国宪法委员会(Conseil constitutionnel)的规定,个人的结婚自由不会因当事人没有合法居留而受到干涉。但是实际生活中,没有合法居留身份被视为罪过,政府部门尽管不公开禁止与无证者结婚,执行过程中还是积极贯彻“严打捕捉”,生出怀疑便向检察院报告,后者于是立案审查。申请结婚的无证者出了市政厅大门便被送进拘留中心的例子确实存在,其法国对象则被以“帮助非法居留”罪名起诉;去年2月份里昂便有8对青年因此惹上麻烦。

跨国婚姻正如“受歧视情人”协会(Amoureux au ban public)最近公布的一份报告中所形容,已成为“极不美满、非常艰难”的崎岖道路。
层层设防 好事真难磨

外国配偶进入法国申请办居留,颇有“过五关斩六将”之势。2003年以来,法国对异国配偶移民作出了如下的规定:

申请居留(carte de séjour):配偶来法必须持有长期签证才有申请资格,旅游签证无效。2007年底起,警察局还要根据“泛部委员会”提出的新标准,审查外国配偶申请者具有多少“可使用度”,依照其原籍国与法国的“联系程度”深浅,决定是否发放居留许可。
申请长期居留证(carte de résident)的资格:必须证明夫妻不间断地在法国正常生活在一起 , 时间已超过3年(过去只需2年)。在此期间,外籍配偶持有每年更新一次的临时居留证。如果4年间二人关系破裂(过去为3年),或法国配偶在此期间去世,外籍配偶将失去居留资格,落入“应被迁送出境者”范畴。
申请法籍资格(la natio-nalité francaise):夫妻不间断共同生活超过4年(过去为2年)者。
融入主体社会:外国配偶来法后必须通过语言水平考试,与当局签订“融入合同”(contrat d’intégration)。

欧盟成员国关注异国婚姻

由于异国婚姻与外国移民入境问题密切相连,欧盟各成员国都高度关注,即使对欧盟成员国公民之间的联姻,也有特殊规定,但相对而言比较宽松。例如与丹麦人结婚,想取得居留证,双方年龄一定要达到24岁,丹麦配偶至少在过去一年内没有享受过社会救助,等等。各国驻外领事馆签证处对非洲国家的单身男申请人特别注意。据统计,欧盟成员国的女性与外国人结婚比例高于男子,其中男配偶又以马格里布国家公民居多。为显示其加强管理移民的决心,法国新政府设立了“移民部”,对假结婚(mariage de complaisance),或称结“白婚”(mariage blanc)加大了惩罚度,判明它是犯罪行为,罪犯要被判处5年实刑,外加1.5万欧元的罚款。确也有人以中介联系白婚赚钱,牟取暴利。去年3月,马赛市警方破获了一个摩洛哥人搞起来的白婚网。他利用法国女大学生上学缺钱,本国小伙子向往出国的“商机“,每桩要价1万到1万3千欧元,在这两类人之间牵线搭桥。该犯最后被判处了30个月实刑。
谨慎对待跨国婚姻

中国出现大批跨国婚姻现象始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公派、自费、留学、工作的一些去国者选择了与当地人结婚。此时,有相当一部分人带着盲目的‘崇洋’ 心态和功利性,为解决个人长期居留而结婚的不在少数,尤以女性外嫁的比例大。21世纪起,跨国婚姻呈现中国男性娶外国女子数量上升趋势,具有一定感情基础的结合比例提高,但仍存在相当多以“拿居留”为终极目标的实用主义婚嫁。这部分人常常没有语言能力,或只有初等文化水平,怀着对西方十分模糊的认识,急就章式以个人青春抵押,把自己托给文化、习俗、生活都与东方人有极大差异的西方配偶,埋下了家庭生活不稳定的种子。但是,中国今天还是有七成网民在幻想跨国婚姻。

西方人喜欢用“爱情是盲目的”作比喻,强调感情在男女结合中至上的地位。说法固然浪漫,但欧洲都是法制国家,不论什么问题,遇到矛盾便要严格遵照法律办事。对向往或已经迈上异国爱情路的朋友而言,切记保持头脑清醒,尤其要尽量多了解当地的婚姻知识。目前现状显示,各地跨国婚姻的离婚率非常高。据上海市研究涉外婚姻的相关调查报告说,90年代中国人和加拿大人结为夫妻的,离婚率达到60%。日本人和中国人做夫妻,离婚率在30%上下。更为麻烦的是,华人一般说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好聚好散”原则,在西方国家里显得苍白无力,凡事一步登上公堂的现象比比皆是。异国婚姻华人配偶面临着严峻的维护个人权益形势。
离婚:注意维护个人权益

无法再同丈夫生活下去,只想早早结束这段失败的姻缘!王女士愁容满面对律师说。王女士原先在中国某家企业当高级管理,禁不住法国帅哥轰炸式的追求,带着多年积蓄来到浪漫的法国,当起了全职太太。但一切变得那么快,生下孩子后,丈夫三天两头嫌她“风度差”,竟然连句温柔的话都很难听到了。王女士不懂法语,英语在这里行不通,而丈夫一直反对她外出找工作,她过去习惯差使手下人,华人干的“普通工作”都不知道怎么做……现状简直让她一筹莫展。上个月她终于证实丈夫已移情别恋,于是决定与他分手。

律师告诉她,离婚过程很复杂,有些事必须快办,但又性急不得,如有财产纠纷,不走“协议离婚”的路,按部就班办下来有的案子曾经拖到过两、三年。主要处理的问题有家庭住房、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的价值评估和公平分配问题,有孩子的家庭还要协调孩子照管、膳养补贴标准等。离婚法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应按平分比例分割。必须记住,从二人决定分手到法院宣判离婚,这是维护个人权益的关键时期,现在她最重要的任务是要知道保护自己。律师了解到,王女士来法国时带来了可观的私人积蓄,但受中国传统观念约束,结婚时没有选择夫妻财产独立制(régime de séparation de biens ),也没有在婚约里注明特殊条款,婚前自己的所有,大量投入共同生活,还常常以赠予形式送礼给对方:例如她在丈夫过生日时买给他一只名贵手表;结婚周年时送给他一辆新车。按法国法律,赠予的财产永久归对方,全都无法要回。

相反,婚后一起购买的房产她有一半所有权。律师建议她立即采取一些预防措施,例如修改继承领域里(la succession)的个人意愿:

立即立下遗嘱(或者改变遗嘱),取消对丈夫有利的条款,使对方不能通过继承法从她的产业中获利;因为,他在离婚宣判前始终具有继承配偶产业的资格。
取消“未亡人赠予”(donation au dernier vivant),防止办理离婚过程中万一王女士不幸出事,财产被对方占有。
修改人寿保险中条款:王女士曾在合同里把丈夫定为她本人如果去世,他是第一继承人。不及时修改的话,对方可以用表示“接受”程序,质疑王女士迟到的修改。
夫妻共有账户(compte joint)是任何一方都能使用的账户,如果发现对方在大批取款,立即以双挂号信件通知银行,要求银行将单独一人可取款改为必须二人同时去才有效的共有账户形式(compte indivis)。立刻取消在各大商家使用的信用卡、在银行里签署的双方授权书。立即去银行把原先存于共同账户上的款子转到共有账户里,以防止对方任意取款。但要注意,共有账上的钱,王女士只拥有一半,另一半仍属于她丈夫。

怎样解决住房分割问题

夫妻共有财产中,住房问题的解决有好几种可能。最彻底理想的方案是立即出售,平分所得,各自另觅居所。要注意的是,在法庭给予应允离婚(l’ordonnance de non-conciliation)前,不要另购财产,因为此时虽申请了离婚的两方仍处于“财产共有有制”下。另一种办法是房子由一方买下,给予另一方补偿。如果谁都买不起,则采取各拥有一半所有权,仍然使用房子的男或女,根据法律在一定时期内给对方房租。婚姻法有一条规定,夫妻间有互相救助生活困难和承担债务的义务。具体体现为:王女士因带着孩子,愿意继续住在家中,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她有权免费居住,但免费期在法庭宣判离婚生效时即告结束,如果还要住下去,便应该付给对方房租或以另外形式补偿。一般情况下,这笔金额由法官确定,大约不到市场房租价格的一半。有一些带着孩子的女方经济条件负担不起,于是拖欠男方有权收取的钱,甚至长达五年,甚至十年,直到孩子长大成人。要警惕的是,拖欠的账是赖不掉的,此刻,法律将制裁女方,将其赶出该房。因而,律师建议当事人,不要贪图一时,还是及时寻找适合于个人经济能力的别处住房更为理智。
及时查清共同财产

法律规定,结婚时未签署婚前财产合同者,将自动实行婚后财产共有制。在这种情况下,除双方的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一方以独立名义得到的赠与或财物属于个人所有,其它婚后财产为共有财产。就王女士而言,律师建议她及早查清二人的共有财产,以供法院评估其实际价值。否则不能排除部分财产被非法转移的危险,尤其是属于投资领域的股票、房产收入或是女方不了解的其他收入。

具体做法是向税务局提出要求,请它提供男方申报税单的复制件。同时,可向银行要求提供所有夫妻共有账户进出账目。王女士碍于语言困难,可向法官申请,让他指定一位公证人负责全部家产的清理工作。这样做的优点是,公证人有权接触银行细账,查清以其配偶名义开的所有户头。丈夫经营的企业账目,则需要另请会计师查帐。万一查出对方确实做了手脚,转移了资产,根据民法规定,王女士将可以获得夫妻二人的全部共同财产。

办理离婚的三个阶段  

夫妻感情破裂,开始分居,向法律部门提出离婚申请。在法官面前经调解无效,法律即认可夫妻共同生活结束,共同财产制同时结束,但财产估算尚未确定。此时,法官可决定给予其中一方免费居住房屋权,直到离婚宣判。
宣判离婚,夫妻生活相互救助和债务偿还原则结束执行。继续使用住房的一方开始付房租。
财产分割:法律部门确定共同财产价值,按规定分配。住房使用和管理等问题,在法律部帮助下确定原则。

作者:梅子

5月 8,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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