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携带现金被海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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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四年前曾在《欧洲时报》“法律·服务”版发表过有关海关对携带现金未申报者罚款的文章。近年来,华人遭海关检查的数量增加了,被罚款 者仍然为数不少,有的人是因为不了解法国法律被罚;有的是因为各国法律对现金交易的金额规定有差异,如欧盟某国可进行十万欧元以下现金买卖,必须在他国以 大量现金付款,而在法国海关被扣;有的却属有意行为。人们依然在问:“怎样才能避免海关方面的麻烦?”

四年前,笔者已经提醒华人,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海关人员问及是否要报关,如果身上携带现金包括外币、有价证券以及金、银,价值超过一万欧元,不管是进关还是出关,都必须申报。这里再举一个案例,提醒各位读者:

某华人驾车携款几十万欧元,过边境高速公路收费站时遭到海关人员检查。海关问及有否要申报的东西,回答否。但海关人员在汽车里搜出大量现金,于是该 华人立即遭到海关拘留。拘留48小时后,检察官要求对其进行刑事调查,遂将其临时关押。此华人被关了四个月后,预审法官同意释放,但仍指控其有洗钱嫌疑。 一年多后,法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结果令人深思:法院否定被告有洗钱行为,但是判其违反海关法典第464和465条款规定,因此处以近十万欧元罚款。

在此案中,法院是以最高罚金来惩罚被告的,即未申报金额的四分之一,这是第465条款规定的最高罚金。

人们不难发现,涉案的华人无端蹲了四个月的监狱,而又没有违反刑法规定。在法国,如果刑事调查结果未立案,被告可以向政府要求赔偿。但该华人却又违反了海关法,不可以要求政府赔偿。对于携带现金不申报的行为,海关法典并没有规定要判入狱,因此该华人冤枉地坐了四个月的牢。

那么,怎样才能避免类似的麻烦呢?

携带大量现金却不报关,明知违法还这么做,无疑是错误的。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当海关人员问是否需要报关时,如果携带现金超过一万欧元,就一定要申报。

为什么有些人不报关呢?他们可能担心遭到司法追究,或者遭到税务部门查税。其实,有这种担心是不了解法国法律的表现。如果上述案子被告主动向海关申报,不管是进关还是出关,都不可能有如此的后果。

5月 8,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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