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egories: 租房常识

房东未收到杂费账单,可否拒还房客押金?

【欧洲时报网】巴黎的李女士问:我租的房子合同到期后就搬到其它地方去了。但是我以前的房东总是说syndic还没有给他大厦的杂费账单,她无法计算我应该缴纳的杂费,所以不能返还我的押金。请问,她这样拒还押金是否有道理?如果她一直拖延,我缴纳的押金是否产生利息?

律师回答:房东在房客交还钥匙两个月后必须返还押金。两个月期限届满,即使杂费的具体数目还没有确定,房东也不能因此不履行返还押金的义务。

在实践中,如果房客已经离开租赁房屋,房东和房客可以先进行临时结算 (régularisation provisoire),最终结算在证明档齐全后再进行。

然而,双方产生冲突常常是因为房东没有收到syndic开具的最终费用结算,所以拒绝返还给房客押金的余款。在此种情况下,法庭允许房东在此期间先 返还给房客押金的75%到80%,等到年终结算后再返还剩余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判例认为押金不产生利息。押金的利息从最终结算完成之日起计算(最高法 院民事三庭,1992年3月18日)。

法国华人黄页

Share
Published by
法国华人黄页

Recent Posts

在法国办护照的相关表格

国籍状况声明书.pdf 护照遗…

1年 ago

小孩回国没有和父母一起的需要带上这些纸张。

一个住在法国并独自旅行或未经父…

6年 ago

苹果iphone手机丢失被窃怎么办 找回办法很多

谁都不希望遇到手机失窃的倒楣事…

7年 ago

法国网上申请办理护照在线预约操作指南

关于实行护照在线预约的通知 中…

7年 ago

预防永恒之蓝病毒的补丁下载 最新病毒破解方法

最近“永恒之蓝”病毒在全世界范…

7年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