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的法律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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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的报纸为大家介绍了离婚后抚养费的处理事项,本期具体举例来阐述涉及抚养费的相关情况。
祖父母支付抚养费
王女士最近离婚,法庭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她。王女士的前夫经济条件不是很好,所以离婚时她没要求抚养费。但王女士的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抚养孩子有一定困难。她想知道可不可以向前公婆请求一定的抚养费。
律师回答:可以。如果王女士前公婆的经济条件允许,可以要求他们支付一定的抚养费。这种情况下,有管辖权限的法官为家庭事务法官。但要注意,只有在 孩子父母完全或部分没有能力照顾孩子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祖父母支付抚养费。法官会对祖父母的经济来源分别研究,例如孩子的祖母没有经济来源,就不会被要 求支付抚养费。也就是说,在抚养费问题上,支付人之间相互独立。
    离婚已久仍可追讨
刘女士和前夫协议离婚,离婚后孩子和刘女士一起生活。离婚时刘女士没向前夫要求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她想知道现在还可否向前夫要求抚养费。
律师回答:可以。为了抚养孩子,父母一方可以随时向另一方提出支付抚养费的要求。根据法院判例,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职责,除非其中一方有证据证明 其没有履行该职责的能力,否则父母双方必须履行该职责(1985年10月17日最高法院民事二庭),刘女士对孩子抚养费的要求应该通过孩子居住地的家庭事 务法官提出。
孩子结婚仍要付费
张女士的女儿今年25岁,多年来一直是学生,张女士一直向她支付抚养费。但女儿最近与同居4年的男友结了婚,张女士想知道她是否还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律师回答:女儿结婚,不意味着她可以自己供养自己。如果女儿的丈夫是学生或失业人员,又或者他的收入很微薄,张女士应继续向女儿支付抚养费。如果女 儿结束学业,这种情况下张女士可以向家庭事务法官请求停止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女儿有证据证明她仍需要经济帮助,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205条和207条的有 关规定要求张女士继续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可单方负担
陈先生与妻子离婚后,两个儿子分别判给双方抚养。根据判决,陈先生需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前妻不支付任何抚养费,他对此很不理解。
律师回答:抚养费的判决取决于离婚时递给法官的夫妻双方收入及孩子需求的材料,双方并非平摊抚养费。如果陈先生的前妻收入远远低于陈先生,她可以不支付任何抚养费。
    过度消费不可免责
温女士的丈夫准备离婚时,通过银行贷款买了很多消费品,包括汽车、电脑等,想以债务负担重为由逃避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温女士想知道法院在计算抚养费时是否会考虑这些因素。
律师回答:法院考虑一方经济负担时会分析负债的性质,如果法院认为某些债务不是由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消费而产生,法院会认定孩子的抚养具有优先 性,负债方不可因债务重而逃避或减少支付抚养费。根据法国消费法典,因消费过度而借贷,债务人可能申请过度负债程序,并与债权人协商暂时中止部分或全部债 务,但孩子的抚养费不能因此中止,温女士的丈夫不能借故逃避抚养义务。
        不可拒绝对方探视
夏女士和前夫离婚以来,前夫应该给孩子的抚养费从未按时付过,夏女士想知道她可不可以单方拒绝前夫探望孩子或接孩子去家里住。
律师回答:夏女士没权力这么做。作为抚养费的受益方,夏女士不能单方面拒绝抚养费支付方看望和接孩子去住的权利,否则很可能受刑法处罚。
       有些情况或可少付
孙先生离婚多年,前妻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孙先生有定期探视孩子的权利。前妻最近决定搬到500公里以外的地方住,这将给孙先生的探视带来很多困难。孙先生想知道,他可否要求前妻分担探视的交通费或减轻他的抚养费。
律师回答:法院对此尚无定规,每个案子会个别考虑。一般而言,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应该承担探望孩子的交通费,但如果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搬到较远的地方,另一方有可能向法院请求对方分担探望的交通费或减少抚养费,法官会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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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8, 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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